
推荐理由:好看、口碑评分高、文章有质量
推荐指数:五颗星☆☆☆☆☆
下一部小说点评:
有机会可能可以变成一位伯爵夫人,但是最后这位女子没有选择依附任何人,因为她没有办法背叛自己心中对作家的爱,她独立选择了承受这一切,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去爱、去承担责任。她做的一切选择都是出于一种自主选择的需要,不是出于一种交换,更不是出于一种情感勒索,更加不能理解成为是对男性地位的屈从。所以故事发展到这里你觉得这个恋爱,其实有点让人肃然起敬了。我要保持我的自尊心。作家一看到他眼睛就亮了起来。那么这一次我们的作家,这位患有严重脸盲症的患者是不是能稍微长点心了?不认出我不陌生,他们甚至拥有一个孩子,而他依然不认得你。但是即便如此,这个作家的目光还是可以让这个女子激动的浑身直哆嗦,像是发冷,又像是发热。
就是这种热病一样的激情,激得他仍然抛下了一切,再一次跟作家回家了,回到了那个让他无比激动的、寄托了他全部的热情与梦想的那个小房间里面去。在男欢女爱之中,在无数个命运的瞬间里边,他一度觉得作家就要认出来自己了,甚至他都忍不住去暗示了他。但是一切还是徒劳的,从小到大,从少女到淑女,他对他来说终究不过是一场又一场无名无姓的艳遇根本不值得被记住,甚至这一次在事后她彻底把她当做了一位偶遇的风尘女子,在事后还拿钱给她,但大家以为这已经是最心碎的事情了吗?并不是,就在这个女子离开的时候,她撞到了这个作家的老佣人,就是原来也见过这个佣人居然第一眼就认出来,她是13岁那年住在她们隔壁的女孩子。多么残忍的对比。
他最终还夺走了他的孩子。在死去的孩子身边失去全部寄托的女子心如死灰,用仅剩的一丝气力写下了这封长信,向对方诉说了自己一生的秘密。同时,他也以最后全部的骄傲选择以无的形象永远留存在他心中。我没有留给你一张照片,没有留给你一件信,不存在就是他的解脱和自尊。故事讲完了,想问一下大家,你此刻对这个陌生女子的态度是同情还是愤怒?我小时候第一次读这篇小说的时候觉得这个女的实在是太傻太痴情了,她终其一生的付出没有任何的好处也没有任何的回报,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但我最近重读的时候,开始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有点太实用主义了?不是吗?现在我们大多数人通常会把爱情分成好的爱情跟坏的爱情故事吗?而我们经常喜欢去追求。
好的爱情长什么样?它通常要足够正面,足够高效,不能有任何过度付出的恋爱脑。在好的爱情里边最好不要出现任何的痛苦,任何的神秘感,任何的负面情绪,以及那种必须要把自己交付出去的失控感。年纪轻轻谈什么恋爱,爱自己最重要,当然搞钱更重要。然而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爱自己?当红的畅销书哲学家韩炳哲写过一本爱欲之死,那里面提到了意大利思想家费奇诺的话。他认为真正爱着的人谈每一场恋爱,甚至都不相信爱情了。如果我们失去了那种彻底舍弃自己,把自己的生命贯穿于另外一个生命之中,然后重新找回自己的那种能力的话,那么生而为人还有什么可贵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读这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去重新体验这种古老的、近乎消亡的、充满着激情跟献祭式的爱情,对现在的我们来说也许是一种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