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圆国中都电视台的某个摄影棚,正在录制一个叫做‘不服来辩’的电视节目。
这个节目会针对不同的主题,来邀请来宾做辩论。而今天的主题,是要辩论是否赞成废除死刑。
节目还没开始,现场的观众就已经情绪沸腾。
“我们不是神,我们没有权利决定人的生死!”一名观众大喊著。
“死刑定谳者立即例行!给受害人一个公道!”另一名观众拿着标语喊著。
“我支持废死!”一名观众说。
“咦?你不是说你赞成要有死刑吗?”旁边同行的伙伴觉得奇怪。
“我支持废死的的意思是,支持废物去死!杀人犯是废物!”那名观众大喊。
旁边一群人鼓掌起来。
“政府不能只会杀,全部杀光光,就能解决问题了吗?”另一群支持废死的人说。
工作人员连忙安抚观众情绪:“请大家先安静下来,节目要开始了。希望大家尊重不同立场的言论,录影中请勿针对来宾鼓噪,谢谢!”
现场安静下来后,主持人走了出来。
“各位观众您好,欢迎收看不服来辩!今天要来探讨的是死刑存废的问题,这个议题已经在社会上讨论了许久。我们邀请到支持与反对两边的人士,来进行探讨。”主持人说。
“首先要介绍的是支持废除死刑的来宾,有圆国人权促进会的会长,精神障碍死刑犯的家属,还有一位是北都大学的国际法教授。”主持人说。
“再来要介绍的是反对废除死刑的来宾,有圆国治安促进会的会长,谋杀案的受害者家属,还有一位是中都市的前任检察官。”主持人说。
主持人说:“我们马上开始进行辩论!由正反方轮流说出自己的看法,请支持废死的一方先开始!”
“将死刑犯杀了,也无法让死者复活,只会加深仇恨。政府应该教导人民放下仇恨,用爱去包容,这样社会会更美好,也能减少犯罪。”
圆国人权促进会的会长说。
主持人说:“换反对废死的一方发言!”
“死刑当然没办法让受害者复活,法律的存在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秩序。政府以死刑警惕潜在犯罪者,才能减少杀人案件的发生,重点是,让死者和家属得到公道,让人民知道作恶者会得到报应,维持这个社会的秩序。”
圆国治安促进会的会长说。
主持人说:“换支持废死的一方发言!”
“这个社会的许多问题,像是家庭问题、贫穷问题、霸凌问题、就业问题、经济问题等等的问题,造就了一些心理缺陷的人,而导致杀人犯杀人。这是整个社会诸多因素产生的结果,不仅是杀人者的问题,政府应该要致力于让社会更美好,不应该以死刑来敷衍社会大众,逃避改善社会问题不力的责任。”
精神障碍死刑犯的家属说。
主持人说:“请反对废死的一方发言!”
“国家是由人民组成,政府的权力是由人民授予,因此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人民,要为社会清除掉危害。如果没有死刑,杀人者关一关,然后就假释放出来了,这样有公理吗?万一再犯怎么办?杀人犯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政府应该以死刑清除这些人。”
谋杀案的受害者家属说。
“人的生命是很珍贵的,不管是个人或政府,都没有权力去剥夺人的生命。政府废除死刑,就是在向人民示范尊重生命的重要性,这样人民也会学习到尊重生命,从民众的心去着手,这样才能真正减少杀人事件的发生。要防止错误的事发生,不应该错误的方法来达成。”
圆国人权促进会的会长说。
“当然没有人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那么杀人者有权利吗?我举一个例子,假设发生战争,敌人要杀我们,我们有没有权利消灭敌人、剥夺其生命?照你说我们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命,不然我们要站着等敌人将我们消灭吗?杀人犯危害社会,就是社会的敌人,应该予以消灭。”
谋杀案的受害者家属说。
“我认为可以改用无期徒刑来代替死刑,杀人是社会整体产生的问题,所以由社会大众共同出钱,关住这些杀人犯,就可以防止他们再杀人,达到保护社会的目的。”
北都大学国际法教授说。
“人民没有义务出钱养杀人危害社会的人。当一个普通民众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会怎么样?那些判无期徒刑者,能够自己养自己吗?凭什么坐牢还过得比许多贫穷民众还爽?如果让社会大众觉得犯了法也不会怎样,就会增加许多犯罪,甚至是杀人事件的发生。”
中都市前任检察官说。
“每个人都有其基本人权存在,现在国际上有废除死刑的潮流,我们要跟上世界脚步,以免被抵制。这是为了国家的发展着想。”
北都大学国际法教授说。
“保障人权当然很重要。但是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对于‘人’的定义,假设人类感染病毒成为丧尸,攻击民众,你会把他当成人看待,然后保护他吗?如果有一个来自于未来,有着人类外表的人形机器人,杀害民众,你会把他当成人看待吗?如果有一个外星人寄生于人类身上,开始杀人,你会把他当成人看待吗?我们当然不会觉得他们是人,那请问害人、危害社会者能算是人吗?”
圆国治安促进会的会长说。
“人性本善,我们不应该以死刑剥夺生命。有心悔过者,会因此感念社会恩德,会为了弥补过错,付出自己一切力量贡献社会。试想,这些人当中,或许有人会成为大慈善家、大科学家等,对社会产生重大贡献,我们却以死刑杀了他,无形中减少了许多对社会产生重大贡献的机会。请问今天如果你的亲友,甚至是你的孩子,犯了杀人罪,你希不希望这个社会能够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呢?”
圆国人权促进会的会长说。
“给了杀人犯机会,请问有给被杀的人机会吗?你们不知道有些杀人的人有多可恶?我亲身接触的案例,有些杀人犯杀了人,还笑嘻嘻地,说反正又不会被判死刑,如果你是死者家属,你听到这些会作何感想?法律由人民民意所制订,可以用公投方式决定到底要不要有死刑,少数尊重多数,国际间也应该要尊重一个国家的人民民意。我想可以尊重被害人的意愿,被杀的人希望杀人者要不要判死刑?请问如果你被杀,你会希望杀你的人要如何处理?”
中都市前任检察官说。
“有许多人,是因为精神障碍疾病而杀人,那不是他的自我意志所导致,所以那不是他本身的错,我们不该对他执行死刑。死刑也无法吓阻精神疾病患者杀人,所以应该要以治疗他们的疾病,来避免他们再一次杀人。”
精神障碍死刑犯的家属说。
“你说要保障精障者,但是如果精障者危害社会的话,能够和正常的人享有同等的人权吗?会杀人的精障者需要保障吗?还是该清除?如果有一个人感染病毒变成丧尸,是否也因为丧尸是一种疾病所造成,所以我们不能清除那些丧尸?甚至有人说因为嗑药精神恍惚,造成杀人,那也不是他们的自我意志造成,所以不是他们的错,违法吸毒就不对了,怎么能够做了不对的事导致做了另一件更严重不对的事,就负负得正变得没有错了?”
谋杀案的受害者家属说。
“执行了死刑,万一最后发现弄错了犯人,造成冤狱,就无法挽救了。像是之前有几桩案件,多年后发现新证据,发现杀人犯另有其人,可是已经执行死刑了,那请问该怎么办?这些枉死的人,无辜被判处死刑,不是很可怜吗?为了避免冤狱,我们不应该使用死刑,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是冤狱。所谓宁可纵放一千,不可错杀一百。”
北都大学国际法教授说。
“如果这个论点成立,未来所有死刑犯,都会主张自己是冤枉的,以冤狱问题来逃避死刑,审判将会旷日废时,死者公道难以伸张。我想,这点我们可以加强司法人员侦查能力,加强检调单位的谨慎程度,对于罪证确凿者,确定不可能为冤狱者,就该处以死刑。”
中都市前任检察官说。
“如果杀人者一律判死刑,这样你想想看,当一个杀人犯杀了人,知道自己会被判死刑,请问他在逃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反正自己死定了,就豁出去,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样反而增加更多对社会的危害,也增加了警察人员的人力付出和风险。”
北都大学国际法教授说。
“你这样说很有道理,所以我认为除了死刑,还应该要有比死刑更有恫赫力的刑罚,来避免杀人犯做出更多违法行为。如果有比死刑更有恫吓力的刑罚存在,我就支持废除死刑。”
中都市前任检察官说。
“死刑是治标不治本,我还是觉得要防止杀人事件,该以社会教育等功能来防止,教导民众向善,自然不会做出杀人行为,这才是根本的做法。”
圆国人权促进会的会长说。
“以教育功能改善人心,这是当然一定要做的,反对废死者没有说不需要增强教育。可是人有百百种,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人都能够因为教育而不犯罪,那些剩下的,教育无法达到功能的人,就必须以惩罚来警惕,所以我赞成要有死刑,来解决那些教育手段所无法避免他们杀人的人。”
圆国治安促进会的会长说。
主持人说:“谢谢各位来宾的意见。本节目没有预设立场,只是提供正反双方的论述,供观众参考,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观众们心中自有一把尺。多元社会多元意见,互相尊重寻找共识。感谢收看不服来辩,我们下次见,再会!”